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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康护养融合,发展智慧医疗,智慧康养,医养结合等信息化

平阳县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推进医养康养有机融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老龄工作、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原则,高水平构建“友好养老服务、友好健康支持、友好社会保障、友好空间环境、友好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提供平阳范例。到2025年,全县建成10个老年友好乡镇和50个老年友好村(社区),其中打造3个老年友好样板乡镇和10个老年友好样板村(社区),基本建成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敬老、乐活乐享的老年友好城市,让每位老年人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长寿生活。

二、主要举措

(一)打造友好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健全乡镇、村(社区)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未来乡村、未来社区和“共享社·幸福里”建设,建立标准化服务清单,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重点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推进普惠型托育养老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老年食堂管理办法,完善老年食堂长效运营机制。建立探访关爱制度,对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探访1次,并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到2025年,每个乡镇建成1家以上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全县打造三星级以上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不少于100家、建成老年食堂不少于100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2.优化机构养老布局。推动县镇两级编制、修订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做好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实施“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在城市主城区和老年人中高密度居住区,以1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为规划建设标准,多点布局设置养老机构。支持农村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采取自办或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将“一老一小”设施列入现代社区标配场景统筹规划、建设。到2025年,全县累计新增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1500张,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比例不低于58%;建成1家以上不少于200张床位的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

3.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统筹农村区域养老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提质工程,促进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均衡覆盖。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敬老院全面完成改造提升,达到国家养老机构二级以上标准,满足农村失能、失智等刚需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

4.完善智慧助老。精准定位数字社会系统养老跑道,聚焦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强化数据共享、数字赋能,实施全县老年人精准画像,集成康养智城、“爱心卡”、温州养老云超市等应用,打造“颐养平阳”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养老院和家庭养老智慧床位建设,通过安装智能安全监测设备,为独居或空巢老年人提供安全居住环境。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产品的技术障碍。到2025年,“颐养平阳”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养老数据“一张图”,建成智慧养老院不少于5家,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培训4万人次。

5.加快老龄产业发展。制定老龄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引导国资、民资等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养老服务、老年旅游、老年鞋服、康复辅具等适老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发展养老产业。建设老年康复辅具产业园,打造集展示、体验、租赁、销售、洗消为一体的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到2025年,打造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1个以上,建成森林康养基地2个以上。

(二)打造友好养老健康体系

6.加快老年医学能力发展。推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增强老年疾病诊治能力。加快基层智慧健康站建设,提升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居家三级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和供给。到2025年,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85%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现基层智慧健康站千人以上村居基本覆盖;建成1个护理院(中心)、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55张,至少建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具备住院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设1张安宁疗护床位。

7.深化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加快医养康养体系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康养联合体。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分院,开展康复、护理、长期照护以及医养结合服务。符合条件且自愿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100张床位以上)内设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按规定将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公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居家医疗服务、在养老机构设置分院开展医疗服务的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可用于人员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到2025年,全县至少建成2家接续性医疗机构、2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康养联合体实现乡镇全覆盖。

8.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水平。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社区健康计划,做好城乡社区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服务,提高重点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和服务质量,逐步扩大老年人脑卒中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覆盖范围,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实施老年人“光明”行动和“口福”行动,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和老年人口腔疾病防治服务。实施“失智老人”关爱行动,加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开展老年认知功能筛查干预和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和干预,加强养老机构营养工作指导。开发推广老年数字健康服务应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到2025年,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高至80%以上,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不少于20张。

(三)打造友好养老保障体系

9.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县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和统一互认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加大对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的政策支持。对因赡养人、扶养人无能力履行义务造成事实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经认定后给予兜底保障。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质扩面,探索建立普惠性长期照护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护理险种。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实行老年人救助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持续深化“海岛支老”和“山区助老”行动,保障山区、海岛等特殊地区的基本养老服务。到2025年,长护险参保登记人数不少于20万人,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低保年标准达到13000元以上,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10.加强人才保障。鼓励各中专院校开办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等专业,扩大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招生规模,落实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补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成县级医养教一体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民政康养专业群,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纳入“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实施养老护理员按技能等级享受岗位津贴政策。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名以上,全县开展养老、医疗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

11.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建立家庭养老褒扬制度,防止欺老虐老弃老事件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老年人便利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

(四)打造友好养老环境体系

12.打造老年宜居环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规定,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扩大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惠及面,实行高龄独居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补助政策,根据老年人的不同经济状况按相应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户。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到2025年,基本实现高龄独居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0个以上、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项目不少于50个以上,设置适老公交专线。

13.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各乡镇根据区域内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每年在用地计划中优先落实适度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标。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达标率实现100%。支持老旧小区通过改造、租赁等方式增配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国有企业将适合养老服务的自有物业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租赁政策方面给予适度优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较高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加装电梯可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审批流程报批。

(五)打造友好养老参与体系

14.扩大老年文体教育供给。依托平阳老年大学、平阳老干部大学、老年学堂等载体,组建各级老年教育联盟,发展线上线下老年教育。积极盘活国有空置物业、公园、商场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积极举办各类老年体育活动和赛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支持。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新需求为导向,高质量推进文化礼堂提升工程。不断创新“老年春晚”“乡村艺术团”等老年文化活动载体,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县性老年文化艺术活动。到2025年,县级老年大学、乡镇老年学堂实现全覆盖,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00个、城市书房15家、百姓健身房10家,老年大学(学堂)入学人数达到老年人口的15%,经常性参与文体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25.5%。

15.培育助老爱老社会风尚。建立县镇两级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保障老年人就业权益和创业权益,将符合条件的超龄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老党员等带头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关心下一代等活动。培育一批规范化、专业化为老服务基层组织。建立健全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库,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开展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需求相关的志愿活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阳县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各乡镇党委、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主体责任,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实行督查通报、实施奖惩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推动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扶持力度。将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县级财政奖补机制,奖补资金统筹安排用于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新增投入。对建成老年友好型乡镇、村(社)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考核激励;对建成老年友好型样板乡镇、村(社)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考核激励。综合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基金、担保基金等形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领。依托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开展尊老孝老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大老年友好型社会宣传力度,培育积极老龄观。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老年友好型社会重点项目,提升全社会对老年友好型社会的认可度,让平阳成为一个更有温度、更有情怀的幸福颐养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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